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教师的教学素养、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促进我省高校教学科研骨干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加强高校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第35届)进修学者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点击文末附件获取《通知》原文。
编辑:李帆